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

  2. 加大办税服务厅的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征管业务流程。将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事务,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负责,税务机关找纳税人办理的事项,统一由税源管理部门负责,在办税服务厅严格实行“一站式”服务,以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办税服务厅一般设立纳税申报、票证管理、综合服务三类窗口;规模较小、纳税人较少的也可简并为一类或两类窗口。要加强各窗口的审核分析职能,建立办税服务厅各窗口之间的业务联系及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来实现纳税资料“一户式”存储和各窗口采集数据信息的通用共享。

  (二)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税收征管岗责体系。今年,区局将在北海市、贺州市去年开展征管岗责体系试点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以推广信息化建设和加大办税服务厅建设力度为契机,建立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前台)与其他有关业务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后台)的业务联系制度,明确各类办理事项的时限和流程,确定前后台间各个环节的分工和责任,初步建立办税服务厅岗责体系。并争取在两年时间内,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整套内部工作有机衔接、基本制度健全、基本职能清晰、岗位职责明确、奖惩措施分明的基层税收征管岗责体系。各地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建立基层税收征管岗责体系的探索,合理界定岗位职责,促进税收征管机构、岗位、人员之间业务相互衔接、运作流畅。

  三、加快《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税收征管软件推广应用的步伐

  区局计划2005年在全区逐步推广应用2004年版《广西地税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和实施方案,本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和一体化建设要求,做好推行《系统》的准备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推动全区地税信息系统应用的一体化。为此,要求各地在推广应用《系统》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按照征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要求,及时、完整地采集征管信息;二要彻底做好“三清”(即清户、清税、清票)工作,认真整理已积累的历史征管数据,及时清除冗余的垃圾数据;三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征管业务知识和《系统》操作应用知识的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四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系统》与“网上报税”等税收征管软件的主要数据顺利对接。五要积极加强参与由财政、地税、国库和银行等部门共同开发的“广西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的建设,拓宽纳税申报和税款缴库渠道,加快电子缴库方式的改革步伐,提高办税效率。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