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依法对违法违规和违反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安全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章 安全监督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 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监督的工程项目建立施工安全监督档案。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监督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表JD-1)及相关资料;
2、《施工安全监督通知书》(表JD-2);
3、《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一览表》(表JD-3);
4、《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JD-4)及责任单位提交的整改报告;
5、《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表JD-5)、《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JD-6);
6、事故报告、鉴定与检测报告等;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表JD-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表JD-8)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表JD-9);
8、安全监督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照片、音像及其它资料。
第十六条 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及时收集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一览表》(表JD-3)。人员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变更后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一览表》。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抽查时,应填写《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JD-4),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表JD-5),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表JD-6),责令立即停工,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根据要求整改后,应向安全监督机构上报责任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的整改报告。
第十八条 总承包单位向安全监督机构报送由总承包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JD-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查表》(表JD-8)。
第十九条 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工作的监督,收集由施工单位填写并经监理单位核查签字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表JD-9)。
第二十条 监督档案应装订整齐,监督档案的纸张规格应统一采用A4幅(297mm×210mm)尺寸,大于A4幅尺寸的文件,应按图纸折叠方法折叠成A4幅尺寸。
第二十一条 监督档案应由安全监督机构统一保管,一般工程竣工后保存1年。需要借出时,应办理相应手续。到期需要销毁的,应经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二条 用复印件作为存档资料时,均应加盖责任单位公章。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监督计算机信息输入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审批程序,确保数据输入的及时、准确。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负责人、监督人员在监督工作中必须做到:熟练掌握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在现场监督检查时,做到仪容整齐,语言和举止文明,尊重管理相对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