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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07年市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申报单位登陆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在首页的左中部点击“2007年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系统”,进入2007年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系统的登陆界面。用户名和密码与“市政府投资安排使用情况月报系统”一样。
  如不清楚,可拨打电话66415588-1119找刘永明查询。

  二、具体填报说明

  (一)数据调用。

  对曾纳入2006年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可通过数据调用方式,自动将相关项目数据调入2007年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
  进入系统后在项目列表页面点击“数据调用”,系统自动进入数据调用的界面。

  1.在项目名称栏输入项目名称的关键字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自动显示符合条件数据。

  2.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数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复选框上打 √)。

  3.点击“导入2007年项目储备库”按钮。

  (二)新增项目。

  对以前未纳入2006年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可以通过新增项目方式,录入项目数据。

  进入系统后在项目列表页面点击“新增项目”,进入新增项目界面。所有字段都是必填项。

  1.项目单位:请规范填写,应是项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不能笼统地填写区县发展改革委。

  2.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地点所在区县,并在后面的输入框内填写区内具体地址(如**区**路**号),其中:地理位置指该项目详细的地理位置信息,以便用于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在地图上标示,应足够详细,如项目为一建筑物,建设地点应填为详细位置;如项目为某道路,建设地点应填起止点。

  3.开工情况:在建项目是指截止填报日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拟新开工项目,是指截止填报日尚未开工的项目。

  4.进度批准文号:按实际情况选择最新进度,并在其后填写此进度取得的批复文号。

  (1)申报直接投入、资本金注入的项目,其立项、可研、初步设计概算等文号,请填写市发展改革委批复文号(如:京发改[****]**号)。

  (2)申报补助、贴息的项目,其立项、可研、初步设计概算等文号,请填写市或区县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文号。

  (三)查看、修改项目。

  数据调用、新增项目成功后,可在项目列表的界面查询到填写项目记录,在列表最右端的一列里有各种操作。有关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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