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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07年市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


  (3)2007年需市政府投资支持的重点项目及其前期工作进度。

  三、申报工作程序

  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06]160号)要求进行申报。具体申报工作程序如下:

  (一)申报范围:此次各单位申报的2007年需要市政府投资项目,是指2007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县需要市政府投资支持的所有项目,既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已审批立项但资金尚未完全到位的老项目,也包括市发展改革委虽未审批立项,但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希望2007年得到市政府投资支持的新项目。本次申报范围不包括产业项目。政府投资的产业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另行通过社会公开征集方式产生。

  (二)申报单位:区县项目,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委报请区县政府同意后申报;市级项目,由市有关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申报。

  (三)申报形式:各单位登陆市发展改革委网站(www.bjpc.gov.cn),在“2007年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系统”上按要求进行填报,网上提交2007年需要市政府投资项目表,并将提交完毕的2007年市政府投资项目申报表打印出来,连同文字材料一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市发展改革委各项目主管处室,同时将申报项目总表及附属文字材料抄送投资处一套。其中,各区县书面申报的2007年政府投资项目需求表,须经区县政府盖章;市属单位书面申报的2007年政府投资项目需求表,须经市主管部门盖章。

  (四)审核结果:市发展改革委在“2007年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系统”中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市发展改革委2007年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中。

  四、时间要求

  (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在9月30日前完成“2007年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系统”和书面材料的申报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委在10月25日前完成对各单位申报的2007年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经报委领导审定后,将2007年政府投资项目正式纳入2007年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并通知各区县和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2007年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系统使用说明

  一、系统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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