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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五个不许”“六条规定”廉洁自律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二、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总体要求:

  (一)学习内容

  中央关于“五个不许”和自治区“六条规定”,自治区地税局编印的《学法纪、守规章、正行为》,各级党政机关最新制定有关党的纪律、法令法规、规章政策、司法文件,其中重点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总局和自治区纪委根据实施纲要制订的具体实施意见等。

  (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进行,即开展一个动员、进行一次讨论、组织一次活动(警示教育)、出版一期专栏、作出一份承诺。

  开展一个动员。以市局、县(区)局、分局为单位,主要领导亲自作一个廉洁自律主题活动动员,明确开展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教育活动中来。

  进行一次讨论。以支部为单位,以“五个不许”“六条规定”为主要内容,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回头看”活动,开展一次深刻的专题讨论。也可以利用网络等方式,进行讨论。

  组织一次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对干部职工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可以到福利院、监狱等地方参观,也可请有关人员现身说法。

  出版一期专栏。一是由区局监察室把有关“五个不许”“六条规定”等廉洁自律文件和一些典型案例汇编成《主题教育学习资料》下发;二是由各县市局组织出版一期以“五个不许”“六条规定”廉洁自律为主题的学习教育心得板报。

  作出一份承诺。各级地税部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照“五个不许”“六条规定”进行一次自查:一是谈思想认识,二是作出今后的承诺,并形成自查报告。

  (三)时间安排

  主题教育活动为期一年,从2005年10月开始,至2006年9月结束。

  为检验学习效果,区局将组织以编印的《学法纪、守规章、正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测试,计划在2006年7至8月份进行,采取集中开卷的方式,公布测试成绩,并记入廉政档案。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搞好主题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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