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调解协议落实情况跟踪。调解办公室应当建立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的跟踪制度,一般应要求申请方按调解协议期限以书面回复。
1、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的,应当做好当事人的工作,督促其履行协议。
2、当事人因协议内容不当或无法履行的,可申请重新调解,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变更原协议内容或撤消原协议,达成新的调解协议。
3、对经督促仍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通过仲裁或司法程序解决纠纷问题。对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六)结案并归档。对调解达成协议或未达成协议的调解事件,调解人员均应将相关文件整理归档。
四、受理调解的原则
在受理和调解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已进入司法程序的纠纷原则上不予受理调解。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除外。
(二)按照工程项目属地管理实施纠纷受理调解的原则。
(三)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为主的原则。
(四)依法调解、平等自愿、不得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
(五)在实施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必须2人以上。
五、对违法违规的处理
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调解人员应当及时收集违法违规的有关证据。需要建筑市场执法部门介入调解的,及时上报主管领导;不需要建筑市场执法部门介入调解的,调解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证据移送市场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合同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
编号: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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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 联系人│ │
│ │ ├─────┼───────┤
│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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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申请当事单位 │ │ 联系人│ │
│ │ ├─────┼───────┤
│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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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类别 │承发包合同纠纷()总分包合同纠纷()劳务分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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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 │
│ 简要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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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调解结果 │ 1、不予受理()2、达成协议()3、调解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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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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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调解单位 │ │受理人│ │ 批准 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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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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