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价服[2006]288号)
本局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配合责任单位做好价格服务工作,并加强对市、县物价局工作的指导,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
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
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精神,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深化“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为促进景区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价格行为,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特制定“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营造和谐社会为根本目的。促进国家价格政策的落实,积极推行、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努力倡导景区明码实价,推进旅游行业价格诚信建设;在旅游景区设立价格服务监督岗(站),公布价格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咨询,建立快速处理价格举报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景区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内容
(一)在景区内设立价格服务公示牌。通过“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为市民和旅游者提供优质的价格服务。督促景区设立公示栏,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各项优惠政策措施、景区服务承诺。让市民和旅游者清清楚楚游玩,明明白白消费。
(二)设立价格服务监督岗(站)。制定价格服务监督站工作职责,积极推进价格服务监督措施。市民和旅游者一旦遇到价格纠纷可当场就近投诉并得到及时解决。
(三)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价格监督员负责对景区的价格收费行为及执行明码标价情况进行监督,并就存在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向价格部门举报,收集、了解和反馈游客对价格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消费中出现的价格矛盾,力争让简单的价格纠纷和价格投诉在景区内得到解决。
(四)进一步规范景区内其他收费行为。如停车收费、游乐设施收费、餐饮、零售商品价格等。
三、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