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参加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并获得计算机资格证书人员。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促使持证人员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保持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也是证书登记的必要条件。
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信息服务等领域新的知识、技术、标准和法规。具体内容按照《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执行。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由证书登记管理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审定,并接受证书登记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继续教育工作将纳入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
继续教育每三年为一个周期。计算机资格证书持有者每次登记时,必须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累计数应达到180学时以上,而且每年完成继续教育的学时数不得少于40学时。
持证者完成继续教育可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脱产、半脱产、业余培训和远程教育学习,也可以通过参加讲座、学术活动、参加信息系统技术项目建设、获得计算机及相关领域的科技成果和在省级以上学述刊物上发表相关学述论文等方式参加学习。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学习,学时数由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审定,并由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格式(附件二)出具证明。参加其它方式的学习,持证者在证书登记时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学时数由证书登记管理实施机构审定。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在校生获得计算机资格证书,在申请证书登记时,在校期间可免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从毕业后的第二年算起。
本实施办法由贵州省计算机资格证书登记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州省计算机资格证书登记管理办公室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五号楼2楼,联系电话:(0851)6858863。
附件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申请表
专业类别: 资格名称: 登记表编号: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 │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 │
├────┼─────┴─────┴────┬──────┬──────┤ │
│证书编号│ │ 取得时间 │ │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
│所在单位│ │本人联系电话│ │
├────┼─────┬─────┬───────────┼──────┴────┤
│参加继续│ 日期 │ 方式 │ 内容 │ 核准的学时数 │
│教育情况├─────┼─────┼───────────┼───────────┤
│(附证明│ │ │ │ │
│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在单位│ 年 月 日(盖章) │
│考核结果│ │
├────┼───────────────────────────────────┤
│登记实施│ 年 月 日(盖章) │
│机构意见│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