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办理申报纳税。申报纳税的内容主要包括:上门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电子申报、网上申报、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现金缴款、支票缴款、银行代收、委托代扣等。具体时限包括:受理上门申报15分钟内办结,受理逾期申报1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受理延期申报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限时办理发票领购手续:纳税人申请办理《发票领购簿》的,资料合法齐全,即时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发给《发票领购簿》;纳税人申请印制冠名发票,资料合法齐全,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批准;纳税人领购、开具发票的,资料合法齐全,即时办理;纳税人发票缴销,按照规定程序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除外;为纳税人代开发票,对于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即时办结代开发票工作。
纳税人申请使用税控装置,对于资料合法齐全的,在20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限时办理总机构提取管理费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审批:对纳税人提交的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申请,资料合法齐全的,属于县(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的,必须在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属于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的,必须在申请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属于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的,必须在申请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限时办理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审批以及减、免税审批:在收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后,对资料合法齐全的,属于县(区)级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的,必须在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属于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的,必须在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属于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的,必须在自申请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限时办理退税:对于未入库的多征多缴税款,由税务机关发现的,应当在10日内退还。由纳税人发现的,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对于已经入库的多征多缴税款,应当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第五章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税务网站
第四十条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统一设置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享号码资源,不得变相更改。
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自动语音和人工座席为主要方式,涵盖政策法规、纳税咨询、办税指南、政务公开、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等服务内容与服务功能。
第四十一条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应当以市内通话费为通信资费标准。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不得向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纳税人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