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全省价格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苏价综〔2006〕293号)
各市、县物价局:
现将《全省价格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工作。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全省价格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2006-2010)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转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价格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增强全系统依法行政自觉性,结合全省价格系统实际,特制定全省价格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省价格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江苏建设进程,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价格业务工作相结合,通过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价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全省价格系统实行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使全省价格系统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新局面。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目标是:
1、各级领导干部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明显提高,在
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能够自觉接受监督,在学法、用法和守法中起到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