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并由承办法制工作的机构会同有关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按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部署本机关及本系统的案卷评查工作,要重点对每年度评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已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农业等部门要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水平,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新思路、新形式、新方法,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示范效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切实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县级以上政府法制、监察、档案、目标管理等部门要会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适时确定本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重点,指导好本地区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帮助解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总结经验,运用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并根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必要的检查。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参加检查,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发现有妨碍正常行政管理秩序,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其他危害后果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要依照《
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及时予以追究。不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要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将本地、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提高情况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并抄送省法制办。每年度评查工作完成后,由省法制办负责将情况汇总,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附件:2006年度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2006年度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