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业管道工程
1.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阀门为设备。
2.管道、管件、阀门(价值在3000元以下的阀门)、法兰、配件及金属结构等均为材料。
(八)炉窑砌筑工程
1.安置在炉窑中的成品炉管、电机、鼓风机和炉窑传动、提升装置;属于炉窑本体的金属铸件、锻件、加工及测温装置、仪器仪表、消烟、回收、除尘装置;随炉供应的金具、耐火衬里、炉体金属埋件等均为设备。
2.现场砌筑用的耐火、耐酸、保温、防腐、捣打料、绝热纤维、天然白云石、玄武岩、金具、炉门及窥视孔、预埋件、填料等均为材料。
(九)消防安装工程
1.联动一体机、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显示器、湿式报警装置、消防广播设备、消防通讯设备、备用电源;灭火系统贮存装置、检漏装置、气压水罐、消防泵、泡沫发生器、泡沫比例混合器等均为设备。
2.管道、阀门、管件、喷头、湿式报警阀、组件、栓类、水流指示器;探测器、模块、电缆、电线、桥架、立柱、托臂、按钮、声光报警器、警铃及金属支架等均为材料。
(十)给排水、燃气工程
1.除污机、清污机、捞毛机等拦污及提水设备;加氯机、水射器、管式混合器、搅拌机械等投药、消毒处理设备;曝气器、生物转盘、压力滤池、压力溶气罐、布水器、射流器、离子交换器、离心机、萃取设备、碱洗塔等水处理设备;吸泥机、撇渣机、刮泥机等排泥、撇渣和除砂机械;脱水机、压榨机、压滤机、过滤机等污泥脱水机械及其附属零部件;开水炉、电热水器、容积式热交换器、蒸气-水加热器、冷热水混合器、太阳能集热器、消毒器(锅)、饮水器;燃气加热设备、成品凝水缸、燃气灶具等均为设备。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滤网、钢板闸门、栅板及启闭装置的启闭架;管道、阀门、法兰、卫生洁具、水表、自制小型容器、支架、金属构件;燃气表、气嘴、燃气管道和附件等均为材料。
(十一)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1.成套供应的箱、盘、柜及属于主机本体的仪表、跳线架、配线架等,太阳能电池、柴油发电机组、整流器及其他配电设备;程控交换机设备、微波无线接入通信设备、抛物面天线、移动通信设备、卫星通信地面站设备、光纤数字传输设备、会议电话、会议电视设备及配套设备、随机附件;计算机网络终端、网络系统和附属设备;楼宇自控中央管理设备、通讯设备、通讯电源设备、控制器、传感器、变送器、流量计、远程总线抄表主机;有线电视前端设备、干线设备;扩声系统设备、背景音乐设备;楼宇安全防范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报警信号传输设备、出入口控制设备、安全检查设备、电视监控设备、停车场车辆识别设备、出入口设备、显示、信号监控设备;家居控制管理中心设备、家居智能控制器、控制箱、布线箱等均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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