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贵州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

  (四十五)大力发展科普事业。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科技宣传,形成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浓厚社会氛围。支持优秀科普读物的出版、制作和发行。加强科普场馆等科普能力建设。建立科研机构、大学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度。支持鼓励科技人员进行科普创作,参与科普活动。
  九、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
  (四十六)加强实验基地、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建设。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资源整合为主,优化配置,强化共享,推动科研基地和科研设施的联合共建,围绕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医药、农业、资源环境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并以此为依托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吸引和凝聚高水平人才,推动项目、基地、人才的有机结合。加强科技文献、大型科学仪器和设备、科学数据、成果转化公共服务等基础条件共享平台的建设。鼓励支持市(州、地)县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条件共享平台的建设。
  (四十七)加大对公益类科研机构的稳定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公益类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科研机构可按编制数10%的指标,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解决目前老人退不了,新人没有编制进不来的局面。对实行改革的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根据发展需要,适当放宽财政全额预算编制比例,发展壮大科研机构。增加财政对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投入,达到与其承担政府科研和公益服务相适应的水平,并在确保完成公益性任务的同时,面向市场,参与竞争。
  (四十八)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完善政策措施,解决好科研机构改革转制的遗留问题。推进转制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我省省属转制科研机构试行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36号)的有关规定,并对整建制改制的科研机构可从国有净资产中划出不超过40%的额度,其收益权按照贡献大小折股奖励给有关人员。加大科研院所的改革整合力度,组建应用技术研究院。完善转制科研机构业绩考核办法,建立起促进其技术创新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在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中,合理剔除非经营性资产的影响因素。
  (四十九)加强技术创新基地建设。支持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机构。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技术辐射能力的转制科研机构或企业,集成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相关力量,建设一批研发平台。发挥我省军工技术的优势,加快推进军转民园区建设,搭建军民两用技术平台,支持开展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研发。
  (五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管理规格,推进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次创业”,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发展需要,可以在区外设立专业化基地,经所在市(州、地)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加强贵阳国家农业科技园、贵州航天高新技术产业园、白云新材料产业园等园区的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科研生产用地,给予重点保障。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加强软硬件环境和创新能力建设,根据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方向,探索“直供电”、“协议供电”等生产要素扶持政策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倾斜的方式和办法。加快推进产业、人才和技术的集聚及互动,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成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