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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五”设施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发展思路:按照“规模调大,结构调佳,品种调优,效益调高”的总体思路,以提高设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合理布局,增加投入,加快发展以日光节能温室为重点,大中小拱棚相结合的设施建设,扩大设施农业生产规模;以科技进步为支撑,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设施农业产出率和效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丰富设施农产品种类,优化品种结构;以实施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为前提,打造安全、优质、绿色、有机的设施农产品名优品牌;以加快服务体系和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建设为载体,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设施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区设施农业总面积达到100万亩,设施农业平均亩产值达到8000元,亩纯收入达到5000元,全区农民通过设施农业人均收入达到500元。形成全疆设施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大生产、大流通的格局。
  (四)区域布局:根据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同时充分考虑各地市场需求和发展外向型设施农业等因素,百万亩设施农业总体布局为:南疆地区60万亩,以日光节能温室为主;东疆地区15万亩,温室和拱棚兼顾发展;北疆地区25万亩,重点从事春提早和秋延晚生产,在逆温带山区可适度发展日光节能温室。在人口集中的城市、工矿区以及交通要道、口岸地区,加快建成一批连片千亩、万亩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建成南疆环塔里木盆地反季节蔬菜、瓜果生产基地,吐哈盆地反季节西甜瓜、葡萄、蔬菜生产基地,乌昌地区反季节食用菌、花卉、特稀菜生产基地,伊犁河谷、塔额盆地、喀什地区依托口岸优势,建成外向型设施蔬菜出口基地等。同时各地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地选择设施农业的发展方向。
  (五)发展原则
  1.效益目标原则。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围绕提高效益加强各项工作,使农民实实在在受益。特别是在设施建设上坚持以经济适用为主。
  2.市场导向原则。坚持以区内市场为主,努力开拓周边国家市场和内地市场。围绕三个市场,积极掌握市场动态,获取市场信息,分析市场供求关系,预测市场前景,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生产结构,组织生产经营。
  3.因地制宜原则。坚持从当地资源条件、经济条件和农民的生产能力出发进行合理规划布局,科学确定发展方向、发展模式、发展种类,不搞“一刀切”和“一哄而上”。
  4.科学规划原则。坚持集中连片,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统一完善水、电、路等生产条件,降低投入成本。
  5.农民主体原则。坚持发动农民、依靠农民,使各族农民成为发展设施农业的主力军和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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