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材料内容:
(一)工程系列: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不得交复印件;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不得交复印件;
(3)学历证件,原件、复印件(2份);
(4)任现职资格证件,原件、复印件(2份);
(5)有效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件,原件、复印件(2份);
(6)任现职以来完成的论文、著作、技术报告、译著、刊物等(高级3-5份,中级2份以上);
(7)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小结1份;
(8)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简表(见附表2)一式20份(中级15份),不得加页报送材料一人一袋,袋封面必须贴好《报送材料目录》(见附表1)。5人以上单位必须填写技术贴好《报送材料目录》(见附表1)。5人以上单位必须填写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见附表3)。
(二)政工系列:
(1)《企业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申报表》一式4份(政工师以下一式2份),不得交复印件;
(2)本单位党组织推荐考核材料一式15份(政工师以下一式10份);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件、复印件1份;
(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有效外语考试合格证件;
(7)起草撰写的论文、著作、报告等,各1份。其中推荐的代表作品1-2篇,一式15份(政工师以下一式10份)。
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封面必须贴好《报送材料目录》见(附表4)。
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将所有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单位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公示情况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未向群众公示的申报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2、各种表格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内容真实,推荐单位须对内容认真核实,并签字盖章。
3、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工艺美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等系列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经厅职改办审核后,委托有关相关部门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