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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的若干意见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一)认真做好规划的宣传推介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对接规划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组织开展规划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两岸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通过举办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暨农业合作洽谈会以及海峡两岸纺织服装博览会、中国(晋江)国际鞋业博览会、海峡两岸机械电子商品交易会等各种活动,广泛宣传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接的主要行业和方向重点、对接的政策措施及我省的投资环境。要通过多种形式推介产业对接项目,包括组织省内产业界重点企业赴台开展项目说明会、推介会,以吸引更多的台湾工商企业参与项目对接。

  (二)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产业对接的部门分工职责,落实项目对接主体,将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及对接行业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产业政策与规划引导,依据产业对接重点领域,适时发布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业招商项目目录;经贸部门负责产业对接的具体实施工作,依据台湾制造业、服务业发展情况和转移趋势,进一步细化提出我省制造业、服务业填补产业链空白环节的具体对接项目,适时印发《闽台产业对接指导目录》;外经贸部门负责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邀请台湾有关行业协会、商协会及企业界重点人士以及产业经济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和台协会负责人等参加各类会展活动;各级台办会同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对接规划的宣传工作,协调解决台商投资贸易纠纷,依法保护台商投资者权益;各级工商、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台商投资企业的指导,积极主动提供优质便利服务,规范履行职责、办事期限和优先办理事项,保障项目实施。

  (三)加强领导,做好产业对接的跟踪检查落实工作。加强对闽台产业对接工作的协调指导,省里要建立由省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厅等各部门共同参与、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闽台产业对接协调领导小组。各设区市及县(市、区)相应建立产业对接项目推介机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项目跟踪落实制度、挂钩重点台商投资企业制度、各级政府和中介组织与台协会定期座谈的制度等各项工作机制。要做好产业对接工作年终评估检查,对工作成效及对接成果突出的部门、企业及个人,给予必要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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