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日)宣布失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6]9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甘肃省“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是我省“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已经2006年6月23日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测绘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06〕63号)的有关规定,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九日

甘肃省“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

  基础测绘是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的公益性测绘,是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实施的大地控制网、基本地图、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基础测绘获得的基础地理信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基础测绘作为一项基础性、公益性、先行性工作,对于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实现政府科学决策,具有重要作用。本规划依据《测绘法》和《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按照“十一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布局,确定相关区域基本比例尺地图的覆盖范围、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库建设和应用的重点及措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供基础保障。
  一、基础测绘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一)发展现状
  自1997年国家启动基础测绘工作以来,随着省级投入更新机制初步建立和国家支持力度逐步加大,我省的基础测绘成果及其应用效果日益显著、数字化改造进展顺利,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有了显著提高。
  1、基础测绘成果显著。省级基础测绘保持了一定进度,1998-2005年共投入4000万元(其中“九五”1500万元,“十五”2500万元),完成了中部、陇东、陇南区域1∶1万比例尺地形图4000幅,测绘成果覆盖突破1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3.5%、省级基础测绘应测面积的47.6%;依托西部市县挂图工程的实施,完成了14个市州和各县区市挂图的全面更新。国家测绘局“十五”期间对我省16.2万平方公里区域进行了测绘航空摄影,对逾40万平方公里区域的1∶5万比例尺测绘成果进行了数字化更新,对省域42.58万平方公里的1∶100万、1∶25万比例尺地图进行了数据更新,支持了西部市县挂图工程,总投入约4600万元。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