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二条
36、未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以及变更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二百一十二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三条
37、未办理公司备案事项,经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三条
38、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按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二百零五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四条
39、公司在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财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二百零五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四条
40、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四条
41、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二百零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五条
42、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六条
(2)《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
十九条
43、公司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六条
(2)《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
二十条
44、公司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七条
45、公司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八条
46、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二百零八条
(2)《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
二十六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九条
47、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报告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二百零八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九条
48、外国公司违法擅自在中国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或者关闭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二百一十三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八十三条
49、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严重违法行为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二百一十四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八十四条
50、企业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或者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
三十条、第
三十五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
六十三条
51、企业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
三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
六十三条
52、企业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
三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
六十三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
六十七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三十七条
(5)《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三十八条
53、企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
三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
五十六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
六十三条
54、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
三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
六十三条
55、企业不按照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检和接受年度检验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
三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
六十三条
(3)《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
十九条
(4)《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四十条
56、企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
三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
六十三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三十五条
(4)《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四十三条、第
四十四条
57、企业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
三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
六十三条
58、企业法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
三十条
59、旅行社被吊销《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
四十二条
60、应当依法办理公司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企业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
十二条
61、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企业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
十一条
62、被吊销许可证后,逾期未依法办理企业的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
四十三条
(2)《
电影管理条例》第
六十三条
(3)《
出版管理条例》第
六十四条
(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六十一条
63、印刷企业违反国家有关注册商标、广告印制管理规定,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印刷品
法律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
三十九条
64、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六十三条
6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销售其产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六十三条
66、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六十三条
67、企业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伪造证件骗取登记,或者提交虚假文件及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登记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撤销企业登记,扣缴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
三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
六十三条
(3)《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
二十一条
(4)《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
十七条
68、企业超出经营期限从事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终止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
六十三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
三十条
69、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
六十三条
70、为企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文件、证件的单位和个人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
六十四条
71、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
二十条
(2)《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四十条
72、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企业年检的,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
十九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
六十三条
73、企业未经批准登记,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经营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取缔
法律依据:
(1)《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
十五条、第
十四条
(2)《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四条、第
十四条
74、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的单位、个人未经资格认定、登记注册,擅自开展中介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取缔
法律依据:《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第
三十一条
75、用人单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人才招聘广告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广告费用,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1)《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
四十一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
三十七条
76、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发布广告,广告发布者为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或无许可证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广告的,或者违反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
四十一条、第
四十二条
77、中外合作者逾期不履行缴足投资、提供合作条件的义务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
九条
(2)《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第
六条、第
七条
78、中外合作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薄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
十五条
79、外国常驻代表机构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80、外国常驻代表机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办理,擅自改变原登记事项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登记证
法律依据:《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81、外国常驻代表机构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而不办理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登记证
法律依据:《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82、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投机诈骗等违法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其非法所得的全部财物,吊销登记证
法律依据:《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83、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未经批准、登记,擅自从事常驻代表机构业务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业务活动
法律依据:《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84、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逾期未缴付第一期出资,应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而未办理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
三十条第二款
85、中外合营企业合营各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缴付或缴足出资且在限期三个月内仍未缴清出资,依法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而未办理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第
六条、第
七条、第
五条
86、中外合作企业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
二十条
87、未列入国营贸易企业名录和指定经营企业名录的企业,擅自从事实行国营贸易管理或者指定经营管理的货物进出口贸易,扰乱市场秩序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
六十八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
三十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
六十三条
88、未经登记注册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
三十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
六十三条
89、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四十九条
90、在合伙企业名称中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
六十六条
91、影剧院、录像厅等各类演播场所,放映或者演出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节目,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
五十四条
92、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
五十五条
93、合伙企业违法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企业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
六十五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二十七条
94、个人独资企业违法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三十三条
(2)《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三十六条
95、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登记名称不相符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三十四条
(2)《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三十七条
96、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三十六条
(2)《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四十五条
97、个人独资企业不按规定时间向其登记机关报送备案本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情况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三十九条
98、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不在报刊上声明作废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四十一条
99、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损毁,不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四十一条
100、承租、受让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收缴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四十三条
101、个人独资企业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企业住所醒目位置,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四十二条
102、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变更,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
六十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
103、合伙企业解散并清算结束后,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三十条
104、合伙企业不依法接受年度检验的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企业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三十一条
105、合伙企业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三十二条
106、合伙企业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的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企业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三十四条
107、承租、承借或者以其他方式受让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
三十四条
108、个体经营者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
(1)《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
七条
(2)《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十五条
109、擅自改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
九条
(2)《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十六条
110、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经营者姓名和指定的经营场所不服从监督管理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
九条
(2)《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十六条
111、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
九条
(2)《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十六条
112、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
(1)《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
二十二条、第
九条
(2)《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十六条
113、持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者副本、假个体工商户临时营业执照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十四条
114、个体工商户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
处罚种类:收缴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
十一条
115、个体工商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年检的
处罚种类:收缴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
十条
(2)《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十七条
116、个体工商户逾期拒不缴纳管理费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二十二条
117、私营企业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
四十一条
(2)《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第
三十一条
118、私营企业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
四十一条
(2)《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第
三十一条
119、私营企业超出核准登记的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
四十一条
(2)《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第
三十一条
120、私营企业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
四十一条
(2)《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第
三十一条
121、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出租、转让、出卖、伪造、涂改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临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
四十一条
(2)《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第
三十一条
(3)《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十四条
122、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临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
四十一条
(2)《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十六条
123、用人企业致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
十条
124、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经营,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取缔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十四条、第
四条
125、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经营,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取缔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十四条、第
四条
126、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经营,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取缔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十四条、第
四条
127、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经营,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取缔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十四条、第
四条
128、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经营,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取缔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十四条、第
四条
129、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撤销注册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六条
130、已经取得营业执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取得的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撤销注册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六条、第
七条
13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十五条
132、无照经营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依法查封、扣押财物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十六条
133、个体饮食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明显处悬挂营业执照,监督举报电话牌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第
四条
134、城乡集市贸易中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
四十一条、第
二十九条
(2)《
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
十九条、第
五条
135、城乡集市贸易饮食业户从业人员未持健康证上岗,以及制作、销售过程不符合法定卫生要求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
四十七条、第
二十九条
(2)《
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
十九条、第
八条
136、城乡集市贸易中,生产经营或者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原料、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药物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
四十四条、第
二十九条
(2)《
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
十九条、第
九条、第
十条
137、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食品未明码标价、价不实量不足、其服务的内容和费用不符合与消费者约定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
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
二十二条、第
十二条
(2)《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
二十二条、第
十九条
138、个体工商户不向消费者出具收费单据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
四十六条、第
十二条
139、个体饮食业户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危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
二十三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五十条
140、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未悬挂营业执照和监督举报电话牌或未佩带服务胸卡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二条、第
五条
141、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纠缠消费者并向其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强行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六条、第
九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五十条、第
十条
142、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短尺少秤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止营业,扣缴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六条、第
九条
(2)《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
二十二条、第
十九条
143、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不明码标价或者提供服务不明示价格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五十条、第
十九条
(2)《
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六条、第
九条
144、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五十条
(2)《
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第
九条
145、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个人经营的物品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止营业,扣缴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
二十二条、第
十九条
(2)《
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一条、第
九条
146、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活动,情节严重,被吊销许可证,且逾期未依法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经营的文物,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
七十三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
六十二条
147、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情节严重,被吊销文物拍卖许可证,且逾期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经营的文物,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
七十三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
六十二条
148、文物商店销售的文物、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未经审核的;情节严重,被吊销许可证,且逾期未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经营的文物,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
七十三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
六十二条
149、文物收藏单位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情节严重,被吊销许可证,且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经营的文物,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
七十三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
六十二条
150、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
九十条
151、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
九十条
152、违反《
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广告管理规定,擅自发布药品广告,或者被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
九十二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
四十三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七十六条、第
七十八条
153、经营者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计量器具,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
二十七条、第
三十一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
五十一条、第
六十条
154、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
五十二条
155、矿山开采者向非国务院规定的指定单位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矿产品,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
四十三条、第
四十五条、第
三十四条
156、非国务院规定的指定单位收购矿产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矿产品,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
四十三条、第
四十五条、第
三十四条
157、违反邮政专营规定或者未经邮政企业委托,擅自经营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物品寄递业务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物品,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
四十条、第
八条
(2)《
甘肃省邮政条例》第
二十六条、第
十三条
158、违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陆生或者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出售、收购、运输、携带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
三十五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
三十七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
二十八条
159、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件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
三十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
三十八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
二十九条
160、生产、销售、进口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责令其停止销售,没收进口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
二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
三十三条
161、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经营烟草零售业务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
三十五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
六十一条
162、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烟丝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生产、责令停止销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
三十六条
163、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烟草制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
三十六条
164、未经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
三十七条
165、纳税人逾期不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提请吊销营业执照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六十条
166、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拒不执行停止施工决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
四十二条
167、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拒不执行停止生产的决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三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
四十三条
168、已经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限期改进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三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
四十四条
169、未经许可登记设立拍卖企业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缔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
六十条 (2)《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四条
170、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
六十二条、第
二十二条
(2)《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八条、第
七条
171、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
处罚种类:没收拍卖所得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
六十三条
(2)《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八条、第
七条
172、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
六十四条、第
三十条
(2)《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九条、第
八条
173、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
六十五条、第
三十七条
(2)《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九条、第
十条
174、拍卖企业未依法将拍卖活动于拍卖日前七日内到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五条、第
四条
175、拍卖企业未在拍卖现场公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举报电话及向现场监督人员提供有关资料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五条、第
六条
176、拍卖企业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企业的商业信誉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六条、第
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