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各地要继续坚持实物救灾制度,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饮水、有病得到及时救治。同时,要统筹考虑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提前安排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的生活问题。各地要加快实施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结合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对重建房屋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指导,科学规划,合理选址,提高建筑质量和抗灾能力。对房屋倒塌的群众,要通过借住公房、投亲靠友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并采取政府补贴、邻里互助和政策优惠等多种措施,筹措重建资金,加快倒塌民房恢复重建进度,确保倒房群众在入冬前能搬入新居。秋季开学在即,要抓紧做好受损中小学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确保灾区学校正常开课。
四、全力搞好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组织群众抓紧修复水毁耕地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积极调拨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及时派出技术人员指导受灾群众抓紧补种改种,提高秋季粮食产量。各地要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税收减免、提供小额贷款等多种办法,鼓励和支持受灾群众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以经济作物弥补粮食作物,最大程度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富余劳力外出务工,多渠道增加受灾群众收入。要加快因灾损毁工程和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建设、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做好灾区通水、通电、通路和通信等工作,为灾区搞好生产自救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五、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抗灾救灾工作责任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有序开展。全省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抗灾救灾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检查指导。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县(市、区)、乡(镇)和企业等基层单位,确保落实到应急准备、预警预防、抢险救援、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个环节。各地要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要求,进一步增加救灾经费投入,确保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当前,各地要尽快把省上拨付的救灾资金下拨到位,不得滞留或挤占挪用。同时,各地要加强灾害预防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救灾社会捐助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关心灾区,帮助灾区。要把保险纳入灾害防范救助体系,积极支持发展形式多样的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受灾地区要通过新闻媒体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灾情,通报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新闻媒体单位要注意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及时准确和正面宣传为主导,深入报道灾区干部群众同灾害作斗争的顽强精神,广泛宣传在抗灾救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激励斗志,夺取抗灾救灾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