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我市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的通知
(京药监注〔2006〕68号)
各分局:
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排,我局定于从9月1日至9月30日在我市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由各分局具体承担此项工作。
现将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分局组织本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fda.gov.cn)下载《药品批准文号普查软件》,根据《关于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432号)》(附件1)及药品批准文号普查软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本企业截至2006年8月31日获得所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包括原料和制剂)进行填报,同时填写《药品批准文号普查报告书》(附件2),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两种形式报各分局。
二、各分局对药品生产企业填报的《药品批准文号普查软件》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的一致性,填报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核对和确认。发现问题及时退回企业重新填报,并于9月25日前以企业为单位分批将《药品批准文号普查报告书》(附件2)和《分局药品批准文号普查结果反馈表》(见附件3)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企业按《药品批准文号普查软件》填报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市局药品注册处。
三、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要求高。请各分局务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期保质完成此项工作。
普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注册处联系。
联系人:杨小雷
联系电话:83979469、83979466、83979468
附件:1、关于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的通知(略)
2、药品批准文号普查报告书
3、分局药品批准文号普查结果反馈表
二OO六年九月四日
附件2:
药品批准文号普查报告书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分局:
本企业根据《关于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组织对我企业所有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了全面核查,并严格遵照填报要求,用《药品批准文号普查软件》将所有药品批准文号如实填报,清单附后。现将相关文件提交你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