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津政发[2006]6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精神,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的部署,现就编制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方案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重要性
  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国家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部署,也为滨海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在滨海新区开展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综合改革试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是全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需要。改革进入攻坚阶段,面临的主要是一些涉及面宽、触及利益层次深、风险比较大的改革,系统性和配套性要求越来越高。在一个较大的区域范围内先行改革试验,有利于摸清改革攻坚的难点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有利于紧扣本地发展的要求,把握制约发展的体制障碍,解决深层次问题;有利于控制改革风险,平稳有效地推进改革;有利于整合各项改革措施,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滨海新区作为国家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应该承担起新时期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历史责任,争取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全国的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是应对全球化竞争,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需要。滨海新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窗口。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可以使滨海新区在更高水平和更高层次上,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完善生产要素跨境流动和优化配置的体制,促进国内资本与外资在资本、技术、管理上的融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形成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体制机制,可为新区开创外向型经济发展新局面提供保障,有效地提升京津冀和环渤海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使这一地区更好地发挥优势,释放潜能,融入国际经济,增强竞争力。
  (三)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是落实滨海新区功能定位,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提出了滨海新区新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主要任务。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布局,要求新区必须融入区域发展、服务区域发展、推动区域发展。必须加大综合改革的力度,尽快破除制约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性障碍,形成体制机制新优势,为滨海新区更好地发挥区域经济龙头作用提供体制保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