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会同财政、地税、海关、新闻出版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天津市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津科社〔2004〕223号)。
自建国以来首次以市政府名义对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在全国起到表率作用。设立了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组织了首届市长奖评选。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建立科普工作的奖励、评价机制,将科普工作纳入区县考核体系。如:东丽区制定了东丽区科学技术普及奖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南开区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制度。
在全国率先成立科普中心,成为我市从事科普工作的专职机构,为深入落实
《科普法》、组织全市科普工作顺利实施搭建了重要平台。
(二)持续开展百万公民科学素质培训工作,公民科学素质得到较大提升。
市科委开展了我市首次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等多项基础调研工作,较全面地掌握了本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和科普工作现状,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公众达到科学素质标准的比例为4.22%,即每千人中有42人具备基本科学素质。这一比例是2003年全国公众科学素质达标比例(1.98%)的2.1倍。
市科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公民科技素质培训计划,三年共培训百余万人次,完成了津南、东丽两区的试点工作。面向科普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极大地促进了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的提升。
(三)以政府为主导,以各级科协组织为主力军,动员全社会开展了大量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
多年来,市科委坚持以制定规划、督促检查和创造环境为主要工作,不断围绕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总体目标,负责“搭台”, 请各路大军前来“唱戏”,调动社会各界组织参与科普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支持和投入科普事业。各区县、科普教育基地、社会团体、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科普活动、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有力地推动了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我市科技活动周已连续组织19届,在全国举办的最早、持续时间最长。此外,科教进社区活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青少年主题科技活动等多种科普活动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肯定。
(四)科普教育基地遍布全市,已成为科普工作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