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科委拟定的天津市“十一五”科学普及工作发展纲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科委拟定的天津市“十一五”科学普及工作发展纲要的通知
(津政发[2006]6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科委拟定的《天津市“十一五”科学普及工作发展纲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七月五日

天津市“十一五”科学普及工作发展纲要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快建设滨海新区的关键时期,加快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和战略意义。全市科普工作要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普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的普及和传播,让科技进入千家万户,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编制本纲要。
  一、“十五”期间我市科普工作总体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科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科普法》,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要求,认真开展科普工作,切实加强政府对科普工作的领导,通过制定科普规划和年度计划、设立科普专项经费、发布年度科普工作项目指南、建立科普工作项目管理制度、实施科普示范工程、建立科普工作表彰制度、开展科普统计和公民科学素质调查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使我市科普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公民科学素质在全国居于较高水平。
  (一)科普工作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政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十五”期间,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完善。初步形成了科普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每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对全市科普工作进行决策、规划、协调、督促和检查,审定重点科普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