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渝府发〔2006〕10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领导同意,由民政部、市政府共同主办,商务部支持的“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老博会)将于2006年11月23-26日在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办。为加强对老博会的组织领导工作,推动有关单位细化和落实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确保老博会成功举办,现将《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五日
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老龄事业,构建和谐重庆,打造老年特色产业,推动会展经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民政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举办“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老博会)。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特制订老博会总体方案。
一、名 称
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
二、主 题
和谐社会,关爱老人
三、时 间
2006年11月23-26日
四、地 点
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五、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民政部
重庆市人民政府
(二)支持单位
商务部
(三)承办单位
市委老干局
市商委
市民政局
市老龄办
(四)协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
市政府新闻办
市公安局
市卫生局
市市政委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