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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渝府发〔2006〕10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领导同意,由民政部、市政府共同主办,商务部支持的“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老博会)将于2006年11月23-26日在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办。为加强对老博会的组织领导工作,推动有关单位细化和落实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确保老博会成功举办,现将《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五日

  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老龄事业,构建和谐重庆,打造老年特色产业,推动会展经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民政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举办“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老博会)。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特制订老博会总体方案。

  一、名 称

  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

  二、主 题

  和谐社会,关爱老人

  三、时 间

  2006年11月23-26日

  四、地 点

  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五、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民政部

  重庆市人民政府

  (二)支持单位

  商务部

  (三)承办单位

  市委老干局

  市商委

  市民政局

  市老龄办

  (四)协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

  市政府新闻办

  市公安局

  市卫生局

  市市政委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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