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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区(县)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最新公开信息是区(县)卫生局最新发布的政府信息,应设置在网页醒目部位,信息标题后面应标注发布日期,最新公开信息应与政府信息目录同步更新。
  五、信息公开申请
  信息公开申请是区(县)卫生局为公众提供的网上申请本部门政府信息的渠道,该栏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公众提出申请公开所应该注意的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
  (三)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供网上下载。
  (四)网上申请:公众可直接在网上填写并递交信息公开申请。
  六、公众监督
  公布区(县)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途径,该信息包括以下数据项:区(县)卫生局名称、监督电话、办公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布区(县)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具体参照《上海市200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八、政府信息检索
  为了方便公众查找所需要的政府公开信息,须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显著位置提供检索引擎。检索应该提供如下搜索功能:标题检索、关键词检索、分类检索、发布日期检索和发布机构检索等。这些检索功能既可分别使用,也可多项同时组合使用。
  九、重大决定草案征询意见
  各区(县)卫生局应积极探索,将拟订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通过网上征求意见、网上调查、网上公示、网上评议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

  附件2:
  上海市区(县)卫生局《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分类参照标准

  一、机构职能
  (一)机构概况
  (二)机构领导
  (三)内设机构
  (四)下属机构
  二、政策法规
  可链接“上海卫生”网站中的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三、规划计划
  (一)综合规划计划
  (二)专项规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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