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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区(县)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应在网站上开设“网上咨询”栏目,及时解答市民的咨询。要在行政部门内部建立健全网上咨询的工作制度,明确答复时限。并对比较集中的咨询内容进行梳理,必要时主动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或编入“便民问答”专题中。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程序
  各区(县)卫生局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部门和具体人员。制定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公文类信息应在完成公文草拟的同时注明其公开属性,公文的各审核环节都应将该公文公开属性列入审核内容中。

  附件:
  1.上海市区(县)卫生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规范
  2.上海市区(县)卫生局《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分类参照标准
  3.上海市区(县)卫生局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

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
二ΟΟ六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上海市区(县)卫生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各区(县)卫生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应包括以下基本栏目和内容:
  一、信息公开相关规定
  公布《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文。
  二、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目录由编制说明和信息目录数据项两部分组成。编制说明,可参照上海卫生信息网《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目录数据项包括序号、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描述和产生日期,目录中每条信息应与信息内容链接。具体要求可参考《区(县)卫生局<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分类设置参照标准》。
  三、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指南是区(县)卫生局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对外说明和解释,包括以下数据项:信息公开事务专门机构名称、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办公时间、传真、电子邮箱、指南内容最新更新时间。具体要求可参考《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最新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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