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推进“
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监督检查,以调节血糖类、减肥类、抗疲劳类等3类保健食品为重点,做好保健食品市场整顿规范工作。
六、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继续做好市、县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启动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的建设。以调查和收集现有信息为主,辅以抽样检测,从而形成动态、连续的数据源。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品种和环节,选择重要危害因素开展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
(二)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吉林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确定各级事故应急责任人,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对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三)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与管理。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规范,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加大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力度,抓好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
七、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全面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要求和职责清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任务、目标,逐级分解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快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试点成果。各监管环节要着力探索科学有效的监管模式,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全面建立食品安全群防群治体系,建立群众义务监督网络,使食品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社区、村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