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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汽车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汽车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发〔2006〕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中省市直企事业单位:

  《吉林市汽车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吉林市汽车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方案

  为全面落实吉林省汽车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关于建设吉林汽车园区的战略部署,把吉林市建成全省第二大汽车生产基地,我市与一汽集团深化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在吉林高新区和丰满区开发建设吉林市汽车工业园区,加大对整车和配套项目布局,积极支持汽车园区市场化招商运作,提出以下建设方案。

  一、指导方针

  把握国内外汽车产业发展新的机遇和挑战,整合一汽集团市场资源、人才、管理优势和我市土地、水、电等资源优势及高新区政策优势、区位优势、体制优势,创新园区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与一汽集团实施紧密的战略合作,将整车制造企业做大做强,提高整车生产能力;以一汽集团提高本地配套率、一汽吉林汽车公司20万辆微车扩能、吉汽大发D82A系列车等整车项目的建设为契机,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采取与整车厂合作、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吸引域内外配套商入园建企,扩大零部件企业的生产规模,提高集约化程度和技术水平,使吉林市汽车工业园区成为吉林省汽车产业集群的重要支撑部分。

  二、发展目标

  汽车产业总量快速增长。2005年,汽车园区整车生产能力达到10万辆,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8亿元。到2010年,园区规划形成30万辆整车生产能力,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其中整车产品销售收入150亿元,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50亿元。

  零部件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完善零部件配套体系,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汽车零部件龙头企业,部件的集成化制造水平显著提升,零部件企业配套份额明显扩大,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三、产业定位和布局

  汽车工业园区总规划面积为30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规划面积为10平方公里,发展区为20平方公里。起步区规划区域范围是恒山东路、深东路以南,兴隆街以东,东南环以西,香山路、纬五路以北。发展区由大蓝棋村、小蓝棋村、松江村、鸡冠山村等区域构成。园区由整车制造区、零部件配套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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