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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试点时间及实施步骤
  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从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下半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时间从2006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南宁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各县区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
  2.落实目标任务。对就业培训、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劳动力市场建设等各项指标层层分解落实。
  (二)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2006年8月1日至8月31日。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召开各有关部门座谈会,就试点工作开展进行讨论。
  2.召开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和启动仪式,全面部署试点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从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具体分三个层次进行:
  第一,做好调查摸底(时间从200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工作:完成劳动力资源调查相关报表的设计工作。完成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和计算机录入工作,建立统一的劳动力资源信息数据库,制订统一的就业服务制度。
  第二,制定政策措施(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30日)。 根据调查摸底及统计分析情况,针对就业准入、户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等突出存在问题,组织调研,确定需要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三,具体实施阶段(时间从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
  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任务;完成县(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推荐认定一批放心职介机构;实现劳动力市场三级联网;完成各项相关政策的制订工作,形成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格局。
  (四)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从2008年5月1日至6月30日。对照统筹城乡就业的试点要求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整改工作的措施。召开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总结大会,对试点工作全面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成立南宁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组 长:林国强  市长
  副组长:陈 刚  副市长
  成 员:黄伟京  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侯小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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