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点时间及实施步骤
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从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下半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时间从2006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南宁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各县区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
2.落实目标任务。对就业培训、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劳动力市场建设等各项指标层层分解落实。
(二)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2006年8月1日至8月31日。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召开各有关部门座谈会,就试点工作开展进行讨论。
2.召开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和启动仪式,全面部署试点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从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具体分三个层次进行:
第一,做好调查摸底(时间从200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工作:完成劳动力资源调查相关报表的设计工作。完成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和计算机录入工作,建立统一的劳动力资源信息数据库,制订统一的就业服务制度。
第二,制定政策措施(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30日)。 根据调查摸底及统计分析情况,针对就业准入、户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等突出存在问题,组织调研,确定需要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三,具体实施阶段(时间从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
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任务;完成县(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推荐认定一批放心职介机构;实现劳动力市场三级联网;完成各项相关政策的制订工作,形成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格局。
(四)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从2008年5月1日至6月30日。对照统筹城乡就业的试点要求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整改工作的措施。召开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总结大会,对试点工作全面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成立南宁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组 长:林国强 市长
副组长:陈 刚 副市长
成 员:黄伟京 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侯小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