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6〕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五日
南宁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南宁市目前人口总数64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77万人,占总人口的73.6%,劳动年龄的人口有30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3.1%。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选择。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南宁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从创新体制、政策和工作体系入手,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建立适合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办法;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以及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各种障碍,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逐步在全市建立起城乡并重的一体化就业管理体制,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
(二)基本原则:在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时,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在进行制度设计时,从当地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在试点工作部署中,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配套改革,整体推进。
(三)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市场运行机制,形成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起与全市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相适应的统筹城乡就业新机制,建立起能够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有效服务的就业服务体系、职业培训体系和劳动管理体系,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平等就业、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试点两年期间,全市建立40个农民工品牌培训基地,10个劳务输出品牌基地;开展转移就业培训4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万人;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由试点前30%提高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