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充调查审核和强制拆除准备阶段:在去年已经完成的调查和处理的基础上,对邕江两岸临河建设的违法砂场进行补充调查,对违法砂场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补充,对已经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和补充,并做好整理归档等工作。同时各城区政府(开发区)根据本辖区内的情况,拟定强制拆除违法砂场的工作方案,做好强制拆除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限期拆除阶段:在完成调查后,水利部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业主限期自行拆除。市、城区(开发区)联合工作组对各违法砂场业主进行宣传动员,动员业主自行拆除。
(三)强制拆除阶段:逾期不拆除的,由违法砂场所在的城区政府(开发区)组织力量进行强行拆除。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机构,加强领导
邕江两岸违法砂场整治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水利部门牵头,联合规划、建设、国土、公安、工商、税务、供电等部门和违法砂场所在城区组织进行。
违法砂场所在的城区政府(开发区)和市水利、规划、建设、国土、公安、工商、税务、供电等部门有关人员一起组成邕江两岸违法砂场清理整治工作组,具体开展邕江两岸违法砂场清理整治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城区(开发区)、各部门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对违法砂场进行清理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这不仅是治理和保护邕江母亲河,巩固邕江堤路园建设成果,保障南宁市防洪安全的需要;而且是建设新南宁,服务南博会,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加快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需要。因此,各城区(开发区)、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邕江两岸违法砂场清理整治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统一部署,通力协作
此次清理整治工作涉及范围大,任务重,阻力也不小。因此,各城区(开发区)、各部门一定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司其职地开展清理整治工作。要加大对违法砂场清理整治的力度,以扩大影响力,形成对违法砂场进行清理整治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同时,各城区(开发区)和各部门要加强联系与沟通,互通信息,协同作战,推动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
(四)明确任务,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