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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6年邕江两岸违法砂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6年邕江两岸违法砂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6〕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南宁市2006年邕江两岸违法砂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七月六日

南宁市2006年邕江两岸违法砂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市清障办  二〇〇六年七月一日)

  目前,南宁市区邕江两岸还有违法砂场62个,这些违法砂场的建设都未经水利部门的批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这些违法建设的砂场,影响了河岸的稳定,危及河道堤防的安全,阻碍了河道行洪,增加了抗洪抢险难度,影响了市民的生活和城市景观,必须尽快进行清理整治。为全面推动邕江市区河段违法砂场的清理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整治的目的
  通过取缔违法砂场、纠正违法建设砂场行为,规范砂场建设与经营活动,加强对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堤防安全、河岸稳定和河道行洪畅通,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二、清理整治的范围和对象
  未经水利部门批准,擅自在市区邕江两岸临河建设的违法砂场。重点是从邕江三江口到三岸大桥河段在2003年6月邕江河道清障后违法建设的砂场。

  三、职责与要求
  水利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执法主体,牵头组织协调整治工作,对违法砂场进行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砂场所在的城区政府(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区(开发区)所辖范围内违法砂场进行强制拆除。
  市规划、建设、国土、公安、工商、税务、供电等部门配合水利部门和城区政府(开发区)开展市区邕江两岸违法砂场清理整治工作。

  四、清理整治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2006年违法砂场清理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完成,7月15日以前完成石埠至三岸大桥河段的27个违法砂场的拆除任务,8月20日以前完成其它河段的35个违法砂场的拆除任务。具体整治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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