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金昌市等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批复(发布日期:2010年2月2日,实施日期:2010年2月2日)停止执行甘肃省物价局、国土资源厅关于对金昌市城区、永昌县城关镇、河西堡镇基准地价(更新)的批复
(甘价服务[2005]99号)
金昌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准金昌市区、永昌县城关镇、河西堡镇基准地价的请示》(金价发[2005]21号)收悉。经审核,现对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河西堡镇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批复如下:
一、土地级别界线范围
(一)金昌市区
1、综合用地:
Ⅰ级:西起天津路与延安路交界处,向西至农贸街折向南,沿农贸街至市防疫站北围墙再折向西,沿小区路穿越北京路距该路100米处再折向南,平行北京路延伸至公园路以西30米处折向西南,平行公园路延伸至距离永昌路100米处,折向东南,穿越公园路,平行永昌路至金川公司一中北侧小区路延长线,再折向东北,沿小区路至金川公司一中东围墙,折向东南,沿小区路至金川公司一招,沿金川公司一招后围墙至兰州路,沿兰州路穿越北京路至金川公司三招,折向东北,沿贵阳路至建设路折向西北,沿建设路至金川路折向东北,沿金川路至金建里小区路折向西北,穿越金川路沿金建里小区路至距离公园路150米处折向东北,平行公园路穿越杭州路,至距离新华路80米处折向东,平行新华路至广州路延长线以东40米处折向北,穿越新华路、延安路,平行广州路,延伸至延安路以北50米处折向西,平行延安路延伸至延安路市场东侧小区路折向北,沿小区路延伸50米处折向西,延伸至长春路东30米处折向北,平行长春路延伸至180米处折向西 ,穿越长春路沿昌文里小区路至昌文里巷折向北,沿市聋哑学校东侧围墙至金川公司四号果园南围墙折向西南,沿该围墙穿越天津路折向南,至天津路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级:西起规划汉口路和长春路交界处,沿汉口路至规划天津路折向南,沿规划天津路至泰安路折向西,沿泰安路延伸至北京路以西100米处折向南,平行北京路至延安路折向西,沿延安路延长线至南京路折向东南,沿南京路至距离区政府300米处,折向西南至距离永昌路100米处折向西北,平行永昌路延伸至250米处折向西南,穿越永昌路,沿金川公司培训中心北侧围墙、西侧围墙,穿越公园路延长线、金川路,延伸至白家咀八社折向东北,平行金川路延伸至永昌路,折向东南,沿永昌路穿越兰州路,武威路延长线折向东北,平行武威路穿越北京路,至距离北京路80米处折向西北,至贵阳路与兰州路交界处,然后沿贵阳路至桂林路,沿桂林路至泰安路、延安路折向西,沿泰安路至长春路折向北,沿长春路至规划汉口路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Ⅲ级:
(1)西起南京路转弯处向西南延伸1000米处折向东南至金川集团培训中心西侧围墙处与二级地界线相交形成闭合。
(2)西起二级地界线与公园路延长线交汇处,沿公园路延长线至铁路,折向东南沿铁路至距离北京路立交桥100米处折向东南,沿高压走廊至金川公司钢管厂围墙处折向东北,沿该厂围墙至河雅公路折向东北,沿河雅公路至距离新华路1000米处,折向东延伸至距离河雅路200米处,折向东北,平行河雅公路至新华路折向东,沿新华路至常州路折向北,沿常州路、汉口路至尾矿坝东侧、南侧、西侧界线延伸至重庆路折向西,沿重庆路至肉联厂西侧围墙折向南,沿肉联厂、毛纺厂西侧围墙至成都路折向西,沿成都路穿越规划北京路至距该路100米处折向南,至泰安路延长线再折向西,沿该线延伸至700米处折向南,至延安路延长线与二级地界线相交形成闭合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