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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根据目前我市城镇化发展速度,每年将新增4000万平方米建筑,如果按照新建建筑全面实施节能50%的标准,已建建筑总量25%的既有建筑实现节能50%的目标计算,到2010年末,每年就可节约电量24.32亿千瓦时左右,折合标煤约30万吨左右,减少排出当量CO2 316万吨、SO2 2.21万吨,NO2 0.81万吨,使城镇高峰用电负荷增长削减约40万千瓦。实施建筑节能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率十分显著。同时,节能建筑可以带动相关节能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的进程。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十五”期间我们在建筑节能方面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国家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主要原因是:
  (1)认识问题。相关部门和群众对建筑节能的重要性理解不深,对建筑节能的普及知识了解不多,认识不足。
  (2)法律法规不健全。国家的《节约能源法》,涵盖建筑节能方面的内容较少;建设部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143号令),因建筑节能涉及面广,执行起来难度很大;2001年,市建委发布了《重庆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的一些条款已不适应当前的要求。
  (3)执行标准力度不够、把关不严。节能建筑在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还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技术上的监控,监督不力,执法不严。
  (4)节能技术标准不完善。有的标准仅为设计标准,无配套的验收、检测标准等。特别是一些新的节能技术和产品无配套的使用技术标准,定额缺项,影响到使用推广。
  (5)无激励的政策措施。开发建设单位积极性不够,目前我市实施的示范工程主要靠引导和宣传,靠开发建设单位的社会责任感来推进。
  (6)节能人才缺乏。特别是设计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对节能技术掌握不够,难以执行标准和严格监督把关。
  (7)建筑节能覆盖面不够。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发展不平衡,区县城镇住宅建筑节能还是一个空白。
  三、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建设领域循环经济;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水平,全面实施节能建筑,推动绿色建筑建设,努力提高人居环境的舒适度。
  四、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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