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科技“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重庆市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二)我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
  1、作为一个西部省市,我市建设行业标准化意识尚不到位,严格遵守标准规范的意识不强,还未树立强制性标准就是技术法规,不遵守技术法规就是违法的观念。未形成全行业学习标准、贯彻标准的良好风气。
  2、尚未完全建立科学系统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标准覆盖面小,标准编制的计划性、前瞻性、针对性不高,标准编制的周期长,修订周期长,标准质量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3、工程建设标准的宣贯培训普及面不广,力度需要加大,质量有待提高。
  4、标准执行和监管力度需要提高。现场人员对工程建设标准的理解和执行尚不到位,现场监督人员存在不熟悉标准、不重视标准的情况,标准的实施状况不佳。标准监管是确保标准实施的必要条件,我市标准监管工作虽有所进展,但监督职能划分尚不够明晰,尚未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仍难适应工程建设的紧迫需求。
  5、队伍、人才建设基础薄弱,专业的标准化人才缺乏。随着企事业单位的改制,标准工作人员大量流失,高素质的标准管理、编制、实施人才日渐缺乏。因此,建立并逐步完善标准化工作的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标准化技术队伍的业务水平,积极创造有利于标准化优秀技术人才成长的条件,培养一批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接班人已迫在眉睫。
  6、标准化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标准的制修订、宣贯实施等工作周期长、费用高,经费无保障已成为困扰我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顺利进行的一个突出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费不投入或者投入不足,确实很难调动标准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积极性。我市虽采取企业赞助、出版发行、宣贯培训等方式获得少量资金,但对于完成日益繁重的标准化工作来说仍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7、标准化信息工作亟待加强
  目前,我市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实施后,标准的实施效果、建设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标准执行情况的反馈等信息尚不能有效收集,同时提供给业内的信息也不够。因此,从提升标准化信息工作水平来看,相关信息网站的建设尚有很大发展空间。
  三、“十一五”期间我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三峡库区的建立、直辖效应的显现、长江经济带的形成,重庆的社会经济将面临全面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重庆市第二次党代会确立了“全面推进富民兴渝,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宏伟目标,明确了到2005年打牢基础、2010年构建框架、2020年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三步走”战略构想。我市建设行业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将迎来令人乐观的发展前景。同时,我市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技术越来越复杂,这对我市建筑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入“WTO”后,国内外著名建筑企业将逐步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我市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面临着千载难逢的机遇,也面临着多方面的困难与挑战。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实现三步走战略构想的第二阶段,在这样一个重要发展时期,工程建设标准化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基础工作,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们只有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开创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才能使标准化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更好地为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服务。
  四、发展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建立较为完善的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地方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工程建设标准的覆盖率达到80%;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并发挥作用;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实施和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并取得实质性效果;工程建设领域的工程建设标准化意识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在推动建设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保护环境等方面起到实质性作用。
  五、发展规划
  (一)第一阶段(2006~2008)
  1、制度和机构建设
  1)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依靠现有标准化工作专门机构,紧密联系相关委局,对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制订、实施、监管等方面进行系统管理。
  2)结合国家《建筑法》的修订和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实施,通过我市《建筑管理条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出台,确立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法律地位。
  3)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需要,组织完善标准编制、修订的程序和制度办法;制定采用国际标准、标准对外通报、标准备案审批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4)制定《重庆市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保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
  2、标准体系建设
  按照“完善体系、填平补齐”的设想,围绕城市建设重点专业领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2005年版)》中待编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优先组织制订、修订我市工程建设急需的、反映重庆地方特色的各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十一五”期间,第一阶段的标准编制/修订的重点领域是:
  ·公共安全系列标准
  工程建设领域的质量安全、环境安全、生产安全涉及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没有相关标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就无从谈起。“十一五”期间第一阶段,首先需要编制涉及到工程质量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尚未涉及到的、具有我市地方特色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例如:
  --《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重庆市防雷工程设计规程》
  --《重庆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程》
  ·“四节一治”及绿色建筑方面的系列标准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开展“四节一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治理环境)是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实现国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建设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的气候、环境条件,制定和完善绿色建筑和节能设计、施工、验收以及既有建筑改造、检测方面的系列标准是进一步推进我市“四节一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发展绿色建筑和“四节一治”工作是我市“十一五”期间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在已有绿色生态小区、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第一阶段需要编制的标准项目有:
  --《重庆市绿色建筑建设技术规程》
  --《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施工验收规程》
  --《重庆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
  -- 系列建筑节能技术应用技术规程等
  ·新农村建设系列标准
  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强化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工作,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是重要内容。农村住宅建设长期以来无标可依、有标不依的情况十分严重,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相关标准的编制是改善农村居住条件、促进农民小康的重要内容,是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的重点之一。“十一五”期间,要加强乡村公路、供水供电、污染治理、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方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编制。例如:
  --《重庆市农村给排水设计规范》
  --《重庆市农房住宅设计规范》
  --《重庆市村镇道路设计规范》
  --《重庆市城市村镇建设规划标准》等
  ·建设领域管理标准
  我市有建筑安装施工企业近4000家,从业人员150余万人,年产值超700亿元,建筑业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之一,为我市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行业内各单位经营管理水平素质参差不齐,行业内绝大多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都与管理水平低下直接相关。“十一五”期间,建筑领域相关管理标准的编制也是工作的重点,利用标准化工作手段,营造安全、文明、卫生的建筑业市场,使我市经济社会和建设事业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
  例如:
  --《重庆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等
  ·“四新”技术应用系列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快“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非常明显的作用,加快“四新”成果配套标准的编制工作,必将促进我市建设领域技术进步,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例如:
  --《重庆市非开挖技术应用技术规程》
  --《重庆市预拌砂浆生产应用技术规程》
  --《重庆市大树移植技术规程》
  --《重庆市垂直绿化技术规程》等
  ·市政工程系列标准
  作为一个新兴的直辖市,我市需要建设大量的市政设施以满足城市发展和生产生活的需要。市政工程的建设需要适合我市地形特点和技术水平的地方标准来规范和指导建设。例如:
  --《重庆市市政地下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重庆市城镇燃气贮配站设计规范》
  --《重庆市公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重庆市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重庆市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