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对甘肃省安宁交通征稽所住宅办公综合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价服务[2006]246号)
兰州福瑞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甘肃安宁征稽所住宅办公综合楼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兰福物管司发[2006]01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建委《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甘价房地[2000]61号)规定,经研究,现对你公司所服务的甘肃省安宁交通征稽所住宅办公综合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办公及管理费,公共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绿化管理,清洁卫生,保安服务)
1、住宅用房: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30元;
2、办公用房: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80元;
3、商业用房:每月每建筑平方米2.00元。
二、二次供水设施运行费
按实际用水量每吨收取0.10元。
三、物业小区转供电维护管理费
按实际用电量每千瓦时收取0.05元。
四、物业小区停车费
1、室内停放自行车每次0.20元,过夜0.30元,全月停放每辆4.00元。
2、室内停放摩托车每次0.60元,过夜1.00元,全月停放每辆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