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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及其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

  (7)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8)发现违法行为,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予以处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5、粮食质量监督检查岗位
  岗位责任:
  (1)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是否按规定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国家有关粮食仓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其收购、储存的原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监督检查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3)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4)监督检查粮食储存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了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
  (5)查阅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
  (6)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7)发现违法行为,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予以处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6、统计制度监督检查岗位:
  (1)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
  (2)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3)监督检查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4)监督检查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企业、私人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
  (5)监督检查是否按规定的统计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等问题,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
  (6)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职权的行为;
  (7)查阅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
  (8)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9)发现违法行为,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予以处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购销调控处
  (一)执法职责
  1、负责审查草拟购销调控、军粮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认定、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和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代供点资格认定、年审工作;
  3、提出粮食收购资格认定、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和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代供点资格认定、年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省级储备粮收购及轮换品种、数量和入库质量、价格的审批确认事项;
  5、负责省级储备粮移库审批事项;
  6、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购买使用陈化粮企业的日常监管。
  (二)岗位责任分解
  1、处长岗位:
  本岗位在局长、分管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购销调控处行政执法的全面工作,履行以下执法责任:
  (1)负责起草地方储备粮安全管理和粮食安全应急保供预案等,并贯彻实施;
  (2)负责对全省粮食收购资格、陈化粮购买资格、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代供点资格认定工作;
  (3)负责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格审定工作;
  (4)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制定本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5)负责地方储备粮、政策性用粮安全的各项管理;
  (6)协同监督检查处参与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2、副处长岗位一:
  本岗位在处长领导下,协助处长做好购销调控处的执法工作,履行以下执职责:
  (1)组织起草制订地方储备粮安全管理和粮食安全应急保供预案等,并组织贯彻实施;
  (2)具体负责地方储备粮、政策性用粮安全的各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按照《统计法》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负责全省粮油统计工作。
  3、副处长岗位二:
  (1)具体负责对全省粮食收购资格、陈化粮购买资格、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代供点资格认定等行政许可工作;
  (2)具体负责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格审定工作;
  4、粮食收购资格、陈化粮购买资格和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代供点资格等行政许可及相关行政审批审核岗:
  岗位责任:
  (1)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相关材料;
  (2)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认真审核上报的有关申请材料;
  (3)经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行政许可初审意见报处室负责人审定;
  (4)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运用规范的文本格式完成对行政许可的申请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的流程;
  (5)负责行政许可申报材料的归档保管。
  (6)负责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格审定的初审工作。
  5、储备粮管理和政策性用粮管理岗位:
  (1)研究制定省级储备粮计划、库存管理办法,具体负责省级储备粮收支和轮换出入库管理;
  (2)会同统计管理人员研究拟订陈化粮处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陈化粮收支存情况;
  (3)会同省级工商部门做好陈化粮销售的日常监管工作。
  6、统计管理岗位:
  (1)根据《统计法》和有关规定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粮油统计制度和统计现代化系统建设;
  (2)与监督检查处合作定期组织开展全社会统计质量检查活动;
  (3)根据粮油统计制度实行统计监督。
  四、产业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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