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等13个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渝建委党[2006]61号)
委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市里制定了《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等13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这13个文件是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验的系统总结,是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4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更好地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进建设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委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并纳入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不断推进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重庆市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定(略)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略)
三、
重庆市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略)
四、关于加强经常性党员教育工作的意见(略)
五、加强和改进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办法(略)
六、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略)
七、关于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略)
八、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