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配合做好《重庆市重点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渝建〔2006〕29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
“十五”期间,国家投入国债资金启动建设了一批重点镇供水等基础设施项目,有效地解决了重点镇的饮水安全及配套设施建设问题,使部分重点镇“吃水难”等问题得到了缓解,同时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为了继续做好“十一五”和2011年-2015年重点镇供水工程建设,国家建设部与国家发改委商定组织编制《全国重点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根据建设部的工作部署,我委决定委托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编制《重庆市重点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定于9月底向建设部报送成果。请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务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资料收集、现场调研等方面做好配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的重点镇范围
纳入本次规划的重点镇有:全国重点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中心镇、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中心镇或特色镇,均不包含县城关镇。
二、各地需提交的资料
各地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文字说明和相关表格资料两部分。
(一)文字说明
1、小城镇总体规划是否完成,完成时限;总体规划中城镇定位、产业发展方向、人口预测;总体规划中有关供水规划的内容;规划说明书中的有关城镇概况(包括地理、地形、地质条件;气温和降雨条件;水资源条件,含地表水(河流、湖泊和池塘等)、地下水以及流域面积、流量、流速等)。有条件的可提供全套总体规划文本和图纸的电子件。
2、“十五”期间国债资金建设的重点镇供水设施项目实施情况:重点镇供水项目供水人口、服务范围、水量规模、管网状况(长度、普及率、漏损状况等)、水压状况、水源和处理水水质情况、投资、工程建设进度和管理情况、已运行工程运行状况(运行成本)和收费体制、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方式、成功的经验等等。
3、重点镇供水现状说明:
(1)水源水情况:流量(容量)、水质监测数据、水量和水质的季节性变化等;(2)城镇供水一般情况:公共供水设施能力、供水量(各类用水比例等)、现状服务人口、公共供水普及率、供水水质分析(水质合格率,提供监测报表)、供水水压、供水保证率等、管网漏损状况等;(3)城镇供水设施运行和管理方式(如私营或公营、管理主体、投资来源、水价结构、收费方式等);(4)自备水源情况:对于主要厂矿的自备水源源水、管网、水质、水压、水量、水价及其与市政供水之间的关系等;(5)市政供水服务区外城镇居民用水情况:供水来源、水质、成本情况、服务区外城镇居民供水改善的意愿等;(6)城镇居民对于城镇供水的意见、城镇供水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