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进一步明确我省血防工作规划阶段目标。到2008年,池州市东至县、贵池区,安庆市宿松县、望江县、枞阳县、怀宁县、大观区、迎江区、宜秀区,马鞍山市当涂县,铜陵市郊区、铜陵县,芜湖市三山区、鸠江区、南陵县、繁昌县,巢湖市无为县,宣城市宣州区18个县(区)和全省所有疫情未控制村要达到疫情控制标准;巢湖市和县,池州市石台县、青阳县,铜陵市狮子山区,芜湖市镜湖区、弋江区、芜湖县,马鞍山市金家庄区、雨山区,宣城市泾县10个县(区)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滁州市全椒县、天长市,宣城市郎溪县、广德县,安庆市桐城市、潜山县、太湖县,铜陵市铜官山区8个县(市、区)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
(六)要围绕血防工作规划目标,突出重点,把人群感染率高于5%的疫情未控制村作为当前血防工作的重点地区,将控制管理传染源作为重点内容,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预防控制策略,实施综合治理。各地要统筹安排项目和资金,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疫情严重地区实施治理,做到治理一片,成功一片,巩固一片。
(七)血防区尤其是血吸虫病疫情未控制和疫情不稳定的地区要集中力量,重点抓好控制管理传染源措施的落实。大力组织实施“四改一代”(改水、改厕、改圈、改造环境,以机代牛),控制和消除传染源综合防治工程,并做到整村推进,不留死角。从2006年起,各有关市、县(市、区)要抓好传染源控制管理试点乡镇、试点村工作,并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到所有重点流行村。到2008年,在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较高的一、二类流行村,三格式无害化厕所和沼气池覆盖率达到100%,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耕牛淘汰率达到90%以上,家畜全部实行圈养,减少和杜绝人畜生粪下水、下田、上滩。
(八)山丘型流行区要坚持以环境改造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把压缩钉螺面积,缩小流行区放在主要位置,围绕规划目标,分年度实施2005-2008年血吸虫病综合治理计划,紧密结合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动员各方力量,整合资源,开展环境改造,实施综合治理。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完善血防工作运行机制
(九)血防区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血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意义,把血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实施。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要求,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将血防工作与加强农村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有机结合,优先安排,加大血防工作力度。
(十)血防区要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部门参加的血防工作领导组织,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血吸虫病疫情尚未控制的市、县(市、区),要建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农业、水利、林业和卫生的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