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设立高新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鲁保监复[2006]268号)
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设立高新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民寿鲁[2006]04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山东分公司高新营销服务部。
二、核定该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1号。
三、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投保单等单证及保险费;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