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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勘工程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2006修订)

  ①每年均能完成岩矿分析、测试、鉴定、水质分析的部门平均先进定额任务,其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②主持完成过可选性研究报告1份(是主要技术骨干),或专项报告2份,或综合分析报告,综合鉴定报告2份。
  ③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的项目经评审达省内先进水平的至少1项,或独立在省级范围内首次发现过某种矿物和岩石类型。
  ④作为技术骨干提出实施方法技术的改进,效果明显。
  ⑤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或主持一般的科研、开发、推广、引进技术性成果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
  ⑥通过对各类分析、鉴定、测试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书面建议,对于矿床的发现、基础地质研究、环境保护
  等有较明显效果。
  (2)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有以下体现业务水平的论文、总结之一:
  ①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②编写由本人参与完成的、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2篇以上。
  (六)探工专业
  1、专业理论知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三条:
  (l)有系统的探矿工程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
  必备知识为:应用数学、工程力学、电工学及工业电子学、岩石力学、普通地质学、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制图、热工学、计算机基础。
  分领域须掌握知识为:
  ①岩芯钻探、水文钻探及石油钻井工程钻探专业:钻探机械、钻井工程学、钻探工艺、泥浆工艺、固井工程工艺、井控技术工艺、岩石破碎原理。
  ②坑探专业:凿岩爆破、掘进机械、排水通风及安全、掘进工程学、岩石破碎原理。
  ③安全专业:安全系统工程、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技术。
  ④油气试采工程专业:油藏工程学、试油(气)工艺、并控技术工艺、油(气)田开发地质、采油工程与机械、油藏模拟技术。
  (2)能运用探矿工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解决探矿及工程领域内某一分支专业的生产实际、科研设计及新技术推广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掌握探矿工程管理及一般电子计算机应用知识,包括现场工程设计、工作程序、技术规范规程、专业技术标准、生产质量和安全工作方面知识。
  (4)了解探矿工程或其分支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并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应用。
  2、工作经历与能力
  (l)必备条件
  ①有独立编写技水难度较大施工项目、专题、新产品、安全工程的设计、总结、报告的经历和能力,或者编写中型以上设备大修方案并主持大修的经历和能力,或有编写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的经历与能力。
  ②有独立解决生产、科研、修理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排除较复杂机械事故、孔(井)内事故的实际经历。
  ③有对相当于省、部级先进水平的技术性成果进行评审、鉴走的能力与经历,或具备监控工程或产品质量的经历或能力。
  (2)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曾完成下列工作中的二项:
  ①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队(厂、所)以上单位管理的勘探工程、科研设计项目或技术推广工作全过程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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