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地勘工程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2006修订)

  ⑧有参与设计、报告审查、验收的经历。
  3、成果与业绩
  (1)取得下列成果中的二项:
  ①参与2项区域性或其他大、中型项目设计和报告中技术性章节的编写工作或主笔编写专题报告2份以上。
  ②主持专题研究、专项技术的报告或小型项目的报告2份以上,均一次验收达良级标准。
  ③曾对生产、科研工作提出文字的技术性建议,被采纳实施后效果明显。
  ④在地质调查过程中,在矿物、岩石、古生物、构造或在新矿种、新的含矿层位、油气储集岩(层)、聚煤期(层)及矿床类型、新的赋矿区域(指海洋中)等方面有新的发现,经专家鉴定,在一个地区或一个省内意义较大。
  ⑤主持并实地发现或通过理论预测,找到1个以上经评价达中、小型规模矿产地、油气田、煤田或2处可供进一步普查的基地或油气藏,或提出1个以上成矿远景区带(含油气远景区带),经进一步工作效果明显。
  ⑥主持过4个以上图幅的地质图件的制印出版工作中某几个方面的工作,保证质量进厂印刷。
  ⑦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评价1个中型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评勘2个小型矿床(中等以上复杂程度),或在探明矿床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或在矿产详查、勘探工作中负责某项专业工作其工作质量达到良级标准,或油气田发现参与者,其评价报告经过验收合格。
  ⑧参与编写的规划、计划、设计、采矿方案实施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⑨独立负责1个坑口或1个采场、工区的生产地质工作,能正确进行矿山地质编录,编制矿山综合地质图、三级矿量平衡图及采掘方案,实现矿山的持续均衡生产。
  ⑩独立完成1个单矿种大、中型矿区工业指标制定的论证方案,提交矿山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地质部分,或独立完成1个大、中型矿区的基建地质和生产地质设计方案。
  (2)有下列体现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著作、成果之一:
  ①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②编写由本人参与完成的、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2篇以上。
  ③研制的实物性成果,居省内先进水平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找矿、勘查)奖励。
  (二)水工环专业
  1、专业理论知识
  (1)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理论知识,了解相关专业和有关的专业知识。本专业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为:普通地质学、矿物岩石学、第四纪地质学、构造地质学、地貌学、物理化学及工程数学。
  ①水文地质分支必须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为:普通水文地质学、地下水动力学、水文地球化学、专门水文地质学。
  ②工程地质专业必须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为:工程力学、岩石力学、土力学、工程岩石学、专门工程地质学。
  ③环境地质专业必须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为:环境地质学、环境工程学以及有关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专业的学科。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的理论知识,能熟练运用该分支技术方法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了解国内外本专业研究的当代水平和未来研究方向,并能结合实际工作加以运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