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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勘工程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2006修订)

  本款所指相关专业是:物探、化探、水文、测绘等。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某一分支的专业知识,能熟练地运用该分支的方法技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了解现代科技管理方法及所从事分支专业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并能结合工作加以运用。
  (4)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本专业的有关规定、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5)掌握地质工作质量标准,了解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2、工作经历和能力
  (1)必备条件
  ①有参与区域性、大型或重点项目(课题、专题均属局管以上)或主持小型项目全过程的经历,能把握住小型项目设计(方案)、实施、成果报告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问题,能主持小型项目的设计和报告的编写并能进行项目核算。
  ②熟练掌握野外地质填图、地质编录、剖面测量或油气钻井地质、矿山地质、矿产地质的基本工作方法,能独立进行矿物的镜下鉴定或地质勘查科学研究、预测规划的一般程序、方法和相关的实验技术,能较准确地描述所观察到的地质现象、实验图象或数据,能选择和测制典型地质剖面。
  ③能正确使用图式、图例、色标等编制所从事工作的各类地质图,图面结构基本正确、合理。
  ④能根据项目任务、地质条件,合理的选用某些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能较好地组织、协调、利用不同方法和手段间的衔接和配合完成小型项目预定任务。
  ⑤曾参加过质量检查并具有对小型项目的成果报告的精确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水平的评估能力。
  ⑥具有独立解决区域地质、或矿产调查、或海洋地质调查、或矿产资源(金属、非金属、油、气、煤等)普查勘探、或矿山地质工作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经历和能力。
  ⑦能运用计算机从事常规的计算或管理。
  (2)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曾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参加过2个测区的1:5万或1:20万综合性区域地质调查项目的全过程(对沉积地层超过图幅面积三分之二的为3个测区)、每个测区不少于1个国际分幅的图幅。
  ②参加过2次海洋地质调查的全过程。
  ③参加过3项专题性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项目的全过程。
  ④参加过1个中型矿区、油气田普查勘探或补充勘探的全过程。
  ⑤参加过不少于2项省、部委重点或攻关项目的全过程。
  在以上项目中曾作为专题或分支专业、专项方法技术的负责人或作业组长、普查组长2年以上。
  分支专业是指:地层、古生物、岩浆岩、变质岩、构造、矿产等。专项方法技术是指:遥感解译、采样测试、物探、化探、测绘、山地工程、计算机技术等。
  ⑥曾在大型矿山担任某一专项地质工作负责人2年以上,或作为主要地质负责人主持中型矿山的地质工作2年以上,或全面主持小型矿山的地质工作2年以上。
  专项地质工作是指:补充勘探、外围勘探、出矿指挥、矿量管理、矿石质量管理、矿体形态、赋存状态及地质理论的研究等。
  ⑦曾独立担任县、团级地勘单位一般性科研、普查项目、技术合同项目或小型金属矿产矿区、小型油、气田、煤田、中型非金属矿区的技术负责人不少于2年,圆满完成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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