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①有主持水文、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技术难度较高的勘查、调查、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经历,或有主持水文、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工作的经历,或有在国内领先开创、引进新的方法技术、理论和新的应用领域的经历。
②有解决所从事专业工作中复杂、关键技术问题或处理矿山中重大水文、工程地质问题的经历。
③有参与评审、鉴定较复杂勘查、调查、科研成果的经历和能力。
④曾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县团级规划的编写。
(2)担任工程师期间需完成下列工作中的二项:
①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1项以上大型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勘查、调查、治理项目,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并在其中担任专项、专题或二级课题的负责人2年以上,编写了设计、报告的相应章节。
②主持完成不少于3中型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勘察、调查、治理项目,主笔编写了相应的设计和报告
③主持完成了专题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主笔编写了相应调研立项、方案设计,组织实施和报告编写。
④主持了不少于2项水文、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区水文、地质工作,编写了相应的设计和报告,或主持了水文、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水文、工程地质工作3年以上。
⑤负责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水文地质观测总站技术工作3年以上,负责进行资料的综合分析和成果报告的编写。
⑥曾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进行相当于一个省范围内的综合研究(包括编图)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⑦曾主持(主审)或作为主要助手参与过大、中型项目或重点项目的设计、报告的审查工作,且有可考证的建设性意见被采纳。
⑧曾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之一主持编写过县团级单位的技术标准、分队工作细则,曾是编写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主要作者,或曾主持编写过本单位或本部门的年计划、中长期规划及有关重点项目的论证等。
⑨了解本专业国内外计算机应用现状,并能在工作中应用计算机方法进行相关研究,编制小型应用程序3项以上。
⑩曾积极开发、应用、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并取得显著成效。
3、成果与业绩
(1)完成下列成果中的二项:
①主持完成的大型、复杂项目中专项技术工作的设计、报告不少于1份,或主笔编写的专项报告不少于1份,经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
②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的成果或报告不少于2份,或中型勘查、调查报告、地质环境监测、水文地质观测年度报告不少于3份,经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
③编写矿区水文地质工作设计、报告不少于2份,经评审验收合格,或矿山中水文及工程地质方面的报告、总结不少于2份,经实施效果明显。
上述①、②、③项成果中至少有1项被主管部门评定为优秀级。
④在地质领域或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领域有重要发现,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⑤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取得了明显社会、经济效益。
⑥参加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制定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并获得国家、行业、标准化委员会批准通过,或主持编制一个省局级某个专业技术规程、实施细则,经批准实施效果明显。
⑦负责区调工作和中型生产、科研项目设计审查、野外验收、成果资料与报告审查,并对确保成果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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