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组团参加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建发[2006]69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建委(建设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市委,省建总公司,中央驻陕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人才工作的精神,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加快提高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建筑业一线操作人员技能水平,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建筑业技能人才队伍,大力推进建筑业技术创新,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提高自身素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建筑业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作用,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决定共同举办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我省决定组团参加这次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省组团参加这次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选拔和参赛工作由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主办,省建筑业联合会和省建筑装饰协会承办。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确保选拔和参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陕西选拔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选拔和参赛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建总公司相关领导组成,组长由省建设厅总工程师张孝成同志担任。办公室由省建设厅科教处、省建筑业联合会和省建筑装饰协会的同志组成,主任由省建设厅科教处处长张蓓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科教处。联系人:卫满运。联系电话:87293455。传真电话:87294020。电子邮箱:kjc@shaanxijs.gov.cn。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省建总公司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和本企业集团的选拔和参赛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参赛的有关规定和程序
这次技能大赛仅限砌筑工、钢筋工、精细木工、镶贴工四个工种。大赛按工种技师职业标准的要求设置竞赛内容。竞赛内容分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项。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基础知识考核成绩占30%,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占70%。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分配我省12个选手名额(砌筑工、钢筋工、精细木工、镶贴工各3个),凡从事上述职业(工种),年满18周岁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我省参赛的12个选手由县、市、省三级通过举办比赛的形式逐级选拔产生。各市要通过比赛分别选出12名选手(四个工种的前3名),也可视情况选择其中某几个工种参赛,原则上不能弃权。在陕由中央管理的大型施工企业,选择其中某几个工种直接报名参加全省建设行业比赛。县一级的比赛要在6月20日前完成,各市的比赛要在7月20日前完成,并把本市选拔结果于7月25日前报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陕西选拔赛办公室。全省比赛将于2006年8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