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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督管理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督管理方案》的通知
(湘食药监市〔2006〕9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湖南省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督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湖南省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督管理方案

  为加强湖南省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工作,切实规范市场秩序,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整治有关要求,结合我省两个中药材专业市场转体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中药材专业市场内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西成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经营户销售毒性中药材、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以及销售中药饮片;加强对经营户经营设施和规章制度等硬软件的监管,规范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经营者素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年内督促长沙高桥、邵东廉桥完成两个中药材市场的转体工作,确保市场向公司化管理平稳过渡。
  二、工作要求
  (一)中药材专业市场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一系列文件的规定,“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内出售国家规定限制销售的中药材和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二)中药材专业市场严禁销售各种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以及濒危动植物中药材,违者一律按无《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超范围经营药品进行查处。
  (三)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的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制售饮片、假劣中药材、假劣药品等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要严打制假团伙,深挖制假窝点。
  (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户销售中药饮片提供企业票据的,一律依法进行查处。
  (五)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各级医疗机构从中药材专业市场购入中药饮片的,一律按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处采购药品进行查处。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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