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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重庆市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重庆市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渝办发〔2006〕20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强化城市规划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城市规划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城市规划调控引导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设立重庆市规划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关系城市发展的重大城市规划事项;

  (二)审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重点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三)审议城市重要项目规划选址及其规划设计方案;

  (四)审议重点地区、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方案;

  (五)审议市级及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方案;

  (六)审议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计划;

  (七)履行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市规划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

  (一)人员组成:市规划委员会由30名(其中公务人员20名、非公务人员10名)委员组成。名单如下:

  主 任:王鸿举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黄奇帆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余远牧 市政府副市长

      童小平 市政府副市长

  委 员:程志毅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庆育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吴 冰 市经委主任

      彭智勇 市教委主任

      文 强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马千真 市财政局局长

      张定宇 市国土房管局局长

      于学信 市建委主任

      蒋 勇 市规划局局长

      丁 纯 市交委主任

      王洪华 市文化广电局局长

      胡际权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曹光辉 市环保局局长

      汤志明 市人防办主任

      余守明 市园林局局长

      王沁林 市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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