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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6〕20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重庆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和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51号)精神,结合重庆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8月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一、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主要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使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申报行为得到惩处,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逐步好转;行业自律水平有所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得到落实;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被有效监测,合理用药水平得以提高,确保药品规范生产和上市质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全市辖区内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普遍增强,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广告宣传五个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地区,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和遏制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药品研制环节:主要任务是清理整顿虚假申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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