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安监发[2006]24号)
各市安监局、省有关部门:
为做好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省局制定了《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方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今年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双基”建设,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程度,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现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省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通过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工程,推动安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机制,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抗灾能力和本质安全程度,从根本上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确定2006年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目标如下:全省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达标企业不少于100家,露天采石达标企业不少于300家。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经与有关市安监局和省行业部门研究,具体名额分配如下: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和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完成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达标企业分别不少于10家;其他各市负责完成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达标企业分别不少于:烟台市45家,临沂市15家,淄博市10家,莱芜市6家,泰安市5家;济南和枣庄各3家。济南、青岛、淄博、枣庄、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10市负责完成露天采石达标企业分别不少于30家,滨州市负责完成露天采石达标企业不少于5家,其他市可自行确定达标企业数量。各市安监局和省行业部门应当根据三年实现全部达标的工作要求,在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前提下,适当扩大非煤矿山实施安全标准化的数量、矿种和相关企业。
二、工作重点